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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鲁汶智慧城市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2021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重庆鲁汶智慧院导入欧洲的开放性的国际视野及世界一流的科研资源和创新能力,按照“连接学术界和产业界的桥梁”的办院方针,实施“一个目标、两个面向、三项创新、四条战略”,形成以国际科学研究、人才引进、教育培养、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为一体的国际性创新型研发与产业化平台。
为了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国际合作、加快人才培养,促进科研持续快速发展,重庆鲁汶智慧城市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根据《重庆鲁汶智慧基础设施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决定在科技创新基金下,设立开放基金项目。
研究院立足有关领域方向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根据研究院发展目标和整体规划,现发布2021年开放基金项目指南。
一、资助领域
研究院主要资助领域:基于AI与现实捕捉数据的BIM逆向建模、基于BIM与现实捕捉的桥梁结构安全分析关键技术研究、融合现实捕捉的结构分析、融合BIM的结构监控与分析、融合BIM与数字孪生结构性能分析与评估、路基路面智能分析系统与装备、结构数字孪生的构建与迭代、结构抗震智能安全分析关键技术、矿井矿坑智能安全控制与分析系统、新能源驱动系统研发与应用。
二、申请人范围及条件
申请人一般具备海外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国内,国外科技工作者和技术工作者,均可在《指南》规定范围内提出资金申请。同时研究院也接受国内国外研究院自带课题和经费,利用本研究院设备条件开展科学研究。鼓励内外单位人员和研究员本单位联合申请开发基金课题项目。课题实施人员需在研究院内实施该项目,如研究院不具备实施课题的设备条件,则可在其他地方完成课题。
三、申请方法及审批程序
1、 个人须根据研究院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方向申请,并填写“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并在2020年3月15日前向本研究院提出申请,并递交申请书。接受电子签名的PDF格式。邮寄地址:邮件发送至:wei.li@scsda.com.cn 抄送chunli.ying@scsda.com.cn;联系电话:+8613910721398;
2、 研究院收到申请后,交由对应专业的二级研发单元对开放课题进行初审,对于不符合指南要求和申请条件的基金申请书不予报送专家顾问委员会。
3、研究院专家顾问委员会以会议纪要或书面通讯(含邮件)的评议方式对开放基金课题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根据择优资助的原则,批准资助课题及资助额度。
4、研究院专家顾问委员会将评审结果报送院科技服务中心。根据评审结果,由院负责人签发立项批准书,通知申请者和(或)其所在单位,审批结果将被发布在重庆鲁汶智慧城市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门户网站中。
5、评审结果发布一个月内,项目负责人与研究院签订《开放课题计划任务书》,国内和国外均可以邮寄或email发送带有电子签名的PDF文件方式签订。逾期未签订任务书者,视为自动放弃资助。
四、研究期限及额度
研究院2021年拟资助4-6项,每项经费每年1-3万元,课题执行周期为1-2年。研究院将提供研究人员和专家公寓和交通费,硕士提供每月1000元补助,博士提供3000元的课题外补助。
五、经费使用方法及要求
1、 开放基金项目经费由研究院统一管理。根据财务管理规定,专款专用,由项目负责人掌握使用,经费使用不得违反财务制度。
2、经费使用范围:
1) 小型专用仪器购置费,仪器设备的加工、租用费;
2) 课题研究所需的材料费、加工费、计算费、测试费等;
3) 课题研究人员的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
4) 出版/文献/、其它资料、论文的打印复制费等。
5)其他费用,在申请书模板预算表填写;
3、本期开放基金项目经费来源于重庆市财政拨款,经费不外拨,相关经费使用报销须在国家重点实验室进行,所有报销符合国家和重庆鲁汶智慧城市和可持续发展研究院相关财务规定。
4、经费使用必须在课题起止期限内。
六、开放课题的实施与管理
1、开放基金项目按照《重庆鲁汶智慧城市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实施和管理。开放基金项目申请获得研究院批准资助后,请填写并提交开放课题计划任务书。年度提交一份年度总结报告。
2、开放课题结束2个月内,课题负责人认真撰写《课题结题报告》(模板可上网下载),并附上课题成果目标和成果复印件。
3、 实验室不定期检查课题执行及进展情况,对不执行研究计划的,有权终止资助。
4、研究院对已结题的开放课题完成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并把审核意见提交研究院专家顾问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定。
七、成果说明
1、通过开放课题取得的研究成果如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在学术会议上宣读或报送有关部门,须注有“重庆鲁汶智慧城市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开放基金课题”(英文名称:Supported by Chongqing Smart City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cademy)字样。
2、结题验收时需向研究院提交至少2篇标有研究院作为主要工作单位之一的论文或其它同等成果。开放基金项目的总结情况及其所取得成果作为今后研究院开放基金项目下一步资助的相关重要参考依据。
3、科研成果的奖励办法见研究院相关科研成果奖励规定和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
八 、联系方式
确信你已了解有关开放课题申请的具体要求。
开放课题计划任务书:
开放基金任务书.doc
开放课总结表下载:
开放基金项目结题报告.doc
提交申请表,请将填好的申请表寄(或电子邮件带电子签名)至如下地址: 重庆市两江新区总部基地,贵格4栋3楼,重庆鲁汶智慧城市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 李伟
Email发至: wei.li@scsda.com.cn and chunli.ying@scsda.com.cn
电 话:+86 18696888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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